陈浩天煽“港独” “新年代”促速控
2018-10-17 22:58:37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新年代”一行十多人昨日由中环遮打花园游行至律政中心,呼吁律政司尽快检控陈浩天。 “新年代”供图
星岛环球网消息:香港《文汇报》报道,“港独”组织“香港民族党”已被禁止运作,但作出无数煽动“港独”言行的“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仍未受到法律制裁。民间团体“新年代”昨日游行至律政中心,指出陈浩天煽动年轻人搞“港独”,鼓吹仇恨及侮辱中央政府及内地居民,更扬言不排除使用武力达到目的,已违反《刑事罪行条例》中的煽动罪,呼吁律政司尽快检控陈浩天。
“新年代”一行十多人昨日由中环遮打花园游行至律政中心,呼吁律政司尽快检控陈浩天。团体表示,陈浩天今年3月到台湾地区出席一个餐会时,声言“中国是邪恶的共产国家”,并扬言自己正在勾结反华势力,煽动“围堵中国”。
此外,陈更曾到油麻地等多区学校附近派发“港独”传单,企图煽动入世未深的年轻人作出违法暴力行为, 涉嫌干犯《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及第十条。
他们认为,除了取缔“民族党”外,律政司更应该研究对陈浩天在过去两年的所作所为进行刑事检控, 批评陈煽动年轻人搞“港独”,更扬言不排除使用武力达到目的,鼓吹仇恨及侮辱中央政府及内地居民,勾结外部反华势力,更不知所谓地要求美国制裁中国内地和香港,这些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不能以结社、言论自由开脱。
团体指出,回归前应付煽动、叛逆的法律,在回归后继续保留,如《公安条例》、《社团条例》、《刑事罪行条例》等,仍是目前特区有效的法律,为遏止“港独”、保障国家安全,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有责任认真研究现行的法律,特别是《刑事罪行条例》中关于煽动罪的检控,“这是一条有效的香港法律,为何不对煽动仇恨、分裂国家的‘港独’分子作出检控?”
律政司长检控有责
“新年代”副召集人黄励贤说,能否入罪是由法庭作出裁决,而有法必依、依法追究是法治精神,如果连检控都不提出,郑若骅便有失职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