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港法庭无权裁断人大决定
2018-12-14 23:35:51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一地两检"的落实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底通过决定,批准"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明确有关安排符合宪法和基本法。不过,反对派声称有关决定并无法律效力云云。法官周家明在昨日颁发的判词中引用了"梁丽帼诉政务司司长"一案,指该案例已说明,香港法庭无权在香港法律下决定人大决定是否有效。
学联前常委梁丽帼于2015年时就政改问题入禀高等法院,声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831决定"在港没有法律效力,及与基本法有抵触云云。法官区庆祥当时在判词中指出,有关说法错误,并指出香港法院没有司法管辖权挑战人大作出的决定。
在是次"一地两检"案件中,法官亦强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宪制责任去监督及解释基本法,而基于人大的解释权是全面的、无限制的,故人大的决定有很强说服力,有关决定不论如何理解,都应视为素材之一去考虑,正如当年的庄丰源案亦考虑了可以有助诠释基本法的资料。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