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派死咬UGL 屈律政司“偏颇”
2018-12-17 02:08:05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香港《文汇报》报道,就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 400万英镑一事,廉署日前发表声明指毋须进一步调查,而律政司也详列原因解释为何没有足够证据对梁振英提出检控。反对派继续死缠不休,发起众筹要“调查”事件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昨日称,律政司没有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令人怀疑“偏颇”。多名法律界人士反驳,律政司寻求独立法律意见并非必然,而目前香港有关贪污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案例已经足够,律政司毋须再外聘海外大状提供源自海外案例的意见。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被问到律政司会否再就事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时强调,根据基本法,检控工作由律政司进行,是不受干预的,也适用于身为特首的她,每件案件她都不会参与。
她续说,廉署完成调查后亦交予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委员会认同毋须跟进,而律政司也发出声明解释,但如果立法会议员或社会各界希望能够知道更多理据,相信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稍后很愿意回应。
林卓廷在昨晨一个电台节目上声称,律政司的声明未有“法律分析”,亦未如过往处理涉及前高官案件时,向外判大律师寻求独立法律意见的做法,可能令公众感觉律政司“偏颇”,难免“损害”市民对律政司的公信力及独立性的信心。
本身并非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的他又声言,已去信委员会主席梁美芬,要求郑若骅到委员会解释不检控梁振英的法律理据,及为何不寻求独立法律意见,否则会向对方提出不信任动议。
梁美芬:律政司做法有承担
本身是大律师的梁美芬则强调,一直以来都没有足够证据指梁振英“涉贪”,而除非律政司与案件有利益冲突,或是当律政司内部没有相关专长者时,才需寻求外判大律师的法律意见,否则或会被视为不肯承担、能力不足。
她认为,检控的责任应由律政司承担,并形容律政司今次的做法是“有胆、有个膊头,承担了一个决定”。
对林卓廷去信要求郑若骅出席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梁美芬指无法承诺一定邀请到对方在周三的会议上听取其他意见,并会尊重对方的决定。
马恩国:港没案例才问专家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昨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表示,基本上,律政司不会就检控寻求独立、尤其是外地的法律意见,只有当外地有相关判例而香港没有时,才会外聘海外专家。
他指出,反对派指控梁振英贪污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前者香港已有大量案例,而香港在上世纪90年代的确需要外聘海外专家处理有关后者的案件,因当时缺乏相关案例,但直至前特首曾荫权和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的案件审毕后,上诉庭以至特区终审法院已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作出详细解释,即使外聘海外大状,也必须跟从香港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