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披露UGL案文件构成公审
2019-01-25 01:56:19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图:郑若骅强调,律政司司长履行刑事检控责任,不受任何政治和压力影响\大公报记者林少权摄
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报》报道,反对派滥用议会平台对UGL事件死缠烂打,昨日在立法会提出动议,传召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出席下次大会解释不就UGL事件检控前行政长官梁振英的原因。郑若骅明言,议案若获通过,会干涉或影响律政司在刑事检控工作的独立性,破坏基本法赋予的宪制保障,且将刑事调查的证据及相关文件全部披露,会构成公审,剥夺相关人士的司法保障。
律政司亦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解释检控政策,指律政司从来都不是但凡涉及公职人员或政治人物的案件均必须外判处理,撇除涉及律政司人员的案件,过去三年只有一宗案件外判。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昨日在立法会大会上提出动议,传召郑若骅出席下次大会,解释不就UGL事件检控前行政长官梁振英的原因。郑若骅表明反对动议,强调律政司司长履行刑事检控责任,不受任何政治和压力影响,她和律政司同事处理UGL案时,都不偏不倚,无畏无惧,按守则专业行事。
破坏宪制保障 违反法治
郑若骅表示,如果议案获通过,将会干涉律政司在刑事检控工作的独立性,破坏基本法的宪制保障。她又指出,如果将刑事调查和检控的证据和理由,全面披露和在立法会讨论,会构成公审,剥夺有关人士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应该享有的保障,违反法治最基本的要素。她重申,处理检控决定时寻求外界法律意见,并非律政司惯常做法。
律政司昨日亦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解释检控政策。文件指,律政司力求行事公开、向公众问责、高度透明,以符合社会公义利益,“然而不能为求人前彰显公义,而导致公义无法施行。”律政司强调,香港的既定政策与英国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做法一致,即对检控与否背后的详细原因不予披露,在某些情况下,给予理由可能有违公众利益或并不适当,例如可能妨碍进行中的调查或损害持正执法,对罪行受害者、证人、疑犯或被告的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对司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等。
文件指出,在作出检控与否的决定前寻求外间法律意见,并非律政司的惯常做法。撇除涉及律政司人员的案件,过去三年只有一宗案件外判。文件又指,案件性质敏感与否,从来都不是硬性需要寻求外间法律意见的指引。律政司在考虑是否需要寻求外间法律意见时,仍然是考虑具体案件的需要,以及上述所说明的情况来作专业的判断,检控人员不会受涉案人士的社会地位、政治背景,传媒或公众对有关决定的可能反应或其他无关的因素所影响。
文件总结称,律政司的政策,从来都不是但凡涉及公职人员或政治人物的案件均必须外判处理。律政司须考虑每宗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只在有需要时才外判,过去亦确有涉及此类人士案件的检控决定,在没有寻求外间法律意见的情况下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