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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逃例缺了解 欧盟“担忧”无谓

2019-05-26 19:52:11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香港《文汇报》报道,欧美国家纷纷就《逃犯条例》的修订提出“关注”。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在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这些机构表示“担忧”,正正是反映了他们甚至是他们的国家对《逃犯条例》修订的了解不足,亦不排除其中涉及中美贸易关系紧张等地缘政治因素。特区政府会继续解说,又透露除了台湾谋杀案外,政府所掌握的还有三宗类似的谋杀案。由于不能移交,将令香港居民安全面临很大风险,故有需要尽快修例。

欧盟驻港澳办事处及欧盟成员国的外交代表前日就香港修订《逃犯条例》发出“外交照会”。同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亦向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出8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信,称修例会影响美港关系。

商界代表闻终院把关即放心

张建宗表示,逃犯移交机制对人权有充分保障,本身不涉及政治的。这些机构发信表示“担忧”,正正反映了他们,甚至是他们的国家,对《逃犯条例》修订的了解不足。

他指出,外国机构包括外国传媒、驻港商会的忧虑是出于认知不足,或者是出于误解,又或者是一些无谓的恐惧、恐慌。“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因为很多他们所谓的恐惧是不成立的。”

张建宗举例说,自己有次到一个“大商会”解说是次修例,说明最后把关的法院就是特区终审法院,商会的代表一听到就说:“那你不用说了,我放心了。”

有议员带错误信息赴外“游说”

他引述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最近在伦敦工作时接受访问,提及在当地生活、做生意的港人,因为他的讲解而完全放心,“即是说一定要加大力度解说。”

张建宗强调,香港特区的司法制度高度透明、完全独立,是“勇猛式的独立”(fiercely independent)。“不幸的是我们香港有部分人士和一些议员亲自去外国做游说工作,带了一些错误的信息,令到有海外地区对我们香港作出一些不公平的处理。”

张建宗引述行政长官所说:“不排除有地缘政治的因素在里面。”现在地缘政治相当复杂,中美贸易关系相当紧张,很多地缘政治因素亦都卷入了修订条例草案的讨论中,才会令修例问题变得如此复杂。

知逃犯在港藏身处惟无可奈何

李家超在节目中则透露,除了台湾谋杀案外,目前当局所掌握的还有三宗类似的谋杀案。三宗案件受害者均为香港人,而相关部门亦清楚知道疑犯是谁,身藏在哪里。不过,由于香港与他们身藏的地方是没有长期协议,因此不能处理。同时,还有一位犯了严重罪行的疑犯现时就在香港,由于不能移交,亦是处于不能处理的状态,这令香港居民安全面临很大风险。

坚拒外力阻挠修订逃例!

李家超释疑内容摘要

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日接受电台访问,解说是次《逃犯条例》的修订。针对多个具体情况,李家超作出了解说以释疑,以下为有关的内容摘要:

Q:是否会将特别移交程序适用的刑事罪行范围缩窄可判监五年或以上的刑事罪行?

李家超:这方面仍需要时间研究。之前,政府已听取意见,将46项罪类减至37类;并将移交刑期从一年或以上提升至三年或以上。继续提高门槛的要求一旦设定,将影响移交双方,而不是香港单方面。因此,要考虑有什么罪行不能进行移交,现在主要是研究一些与香港接触最多的地区。

Q:部分商界人士担忧以前到内地经商“踩界”,修例后是否会被“追诉”?

李家超:内地属于大陆法系,是有“追诉期”的限制,即诉讼的期限。如果一个罪行最高判罪是5年,追诉期就是5年;杀人等严重罪行的“追诉期”则为20年。一旦超过“追诉期”,即不能继续追究,否则将违反内地《刑事诉讼法》。

Q:若有逃犯所犯罪行在香港不属于“罪”,将如何处理?

李家超:无论是内地居民还是香港人,甚至是其他国家及地区的人,启动逃犯移交程序都必须要满足“两地双重犯罪”原则。

香港是新闻自由的,如果新闻工作人员采访了一个有政治意见的人,此行为在香港不违法,就不属于“两地双重犯罪”,是不能够移交的。例如,香港是新闻自由的,记者不会因采访被入罪;香港也是出版自由的,不会有“禁书”。因此,若有人在其他地方出版“禁书”,在香港不会成为被移交的罪犯。

“两地双重犯罪”原则是法律;有关“政治罪行不移交”的三条也是法律,所以法庭有责任去看移交请求是否符合刚才所讲的四个条文,以及《逃犯条例》中的其他条文。如果法庭在聆讯期间,发现是不符合《逃犯条例》规定的,或是证据不足,那么就必须释放疑犯,一旦释放,就会终结整个移交程序。

Q:若香港居民在香港触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例如提倡“港独”或者“疆独”、“藏独”,是否会被移交?

李家超:如果是在香港违反法律,在普通法下是属地优先处理原则。所以,若他们违反了香港法律,我们首先是以香港的法庭去审讯,而基于“一罪不能两审”的原则,如果香港法庭审讯过,无论是否罪成,都不能再审,内地亦不能再审。因此,如果香港已经处理,是不会再进行移交的。

再者,要看涉及的罪类是否属于《逃犯条例》中的46项罪类;如果是以单一个案移交的,就是37个罪类,而这37个罪类是不涉及任何“政治罪行”的。

Q:若有人在外国进行了针对中国国家及公民的罪行,而这些人又到了香港,是否会被移交?

李家超:这个应该是不会发生的,因为倘有A国人在B国犯法,纵然A国其在B国所犯罪行有司法管辖权的延伸,香港也是没有司法管辖权的延伸的,因此不会进行处理。事实上,香港是可以拒绝与自己没有长期协定的地区的移交申请,且不需要给予任何理由。

Q:内地什么单位可以提出移交要求?

李家超:根据联合国的决议案要求,所有移交要求都应是该国家或地区的中央单位提出。特区政府与内地也有沟通过,内地当局原则上同意移交逃犯的申请仅由中央人民检察院提出,而细节问题仍有待商讨。

反对派勾外力 出卖香港可耻

香港反对派与多个欧美国家联手反对《逃犯条例》的修订,借机抹黑中国,欧盟代表前日更就此发出所谓“外交照会”。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昨日在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出,在中美角力的大环境下,欧美国家齐声反对,其政治目的显而易见。他们批评香港反对派勾结外国势力,出卖香港、出卖国家的行为可耻。

蔡毅:暗中指使 图谋乱港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不点名批评香港反对派在《逃犯条例》修订一事上“误导”其他国家及地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会长蔡毅直指,反对派议员近日唱衰修例,与外国就修订《逃犯条例》表示“关注”的前后步调相同,足证两者是有“沟通”,乃至暗中指使,图谋搞乱香港。

他指出,外国势力不应随意就香港内部事务指指点点,随意插手,这样的做法将会为香港带来不良影响,并批评香港反对派的行为实属无耻。这种随意就香港一切内部事务“求助”外国势力,出卖香港利益的行为可谓已完全“越界”。

陈勇:引恶势力威胁家人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新界社团联会理事长陈勇批评,香港反对派中人与外国势力合谋针对香港以至中国,是在损害国家13亿人民和700万市民的福祉,打烂香港市民的饭碗。“就像一家人自己有问题,但就引入外边的恶势力来威胁家里人,这显然是罪大恶极的行为。”

他相信香港的守法市民,一定会看清楚哪些人是出卖自己出卖香港出卖国家的,大家一定要严加防范,从道德和法律方面强烈谴责和依法惩治。

黄友嘉:反对派谎言定穿煲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积金局主席黄友嘉表示,国际间的反华势力,以《逃犯条例》修订为借口,攻击香港以至中国,就如德国政府近日为香港逃犯提供“难民庇护”,口口声声说是要“维护自由”,但实际上是在冲击香港的司法制度。

他并强调,《逃犯条例》修订是势在必行的,并相信在特区政府对修例进行清晰解释后,反对派的谎言将会不攻自破。

张俊勇:拿敌人枪射自己人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就是敢言”主席张俊勇指出,在中美角力中,美国一直打压中国,情况就如当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所以作为中国人好应该一条心,一致对外,但现在香港反对派中人反而拿敌人的枪射向自己人,联同外国势力破坏香港的繁荣稳定,所作所为如同汉奸。

他续说,香港已成为外国势力打击中国的重要棋子,希望香港市民能看清事实,一切都是外国势力的阴谋及策划,不要让外国人利用香港打击祖国,而大家应更加团结,支持国家,一同击退敌人。

邝美云:为反而反 逢中必反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邝美云表示,是次修例属香港事务、中国内政,但香港的反对派议员不单在国外以片面之词批评修例,更对外国组织的所谓“关注”表示认同和支持,这些行为实在令人费解,完全是为反对而反对、逢中必反,无视香港市民的利益和福祉。这些误传、刻意扰乱公众对条例的观感的说法,应该要严厉的指正。

陈仲尼:市民不应过分担心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浙江省同乡联合会会长陈仲尼表示,中美贸易战正打得如火如荼,且战线有逐步扩大的迹象,所以今次欧美国家均大力反对修例,显而易见的,这只是他们在中美博弈中所下的一步棋,而香港则是当中的一个重要争据点。

他认为,《逃犯条例》的修订是用以打击严重犯罪者,还有行政长官和司法制度的“双重把关”,香港市民不应受到外国势力联同香港反对派作出的抹黑影响,而为此过分担心。

简松年:充当吴三桂“引清兵”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专业人士协会创会主席简松年表示,欧美国家绝大多数都有类似的逃犯引渡条例和安排,唯独大加反对香港修例,完全是双重标准。早前,有香港反对派中人充当“吴三桂”,到美国寻求外援,“引清兵入关”,美国自是打蛇随棍上,拉拢其他欧洲国家,借是次修例去打击香港,打击中国,是在出卖国家的利益。

德庇犯损港司法 特首:有必要站出来

德国政府给予旺角暴乱两名弃保潜逃嫌犯黄台仰及李东升“难民庇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日前传召德国驻香港署理总领事表达极度的反对和遗憾。

林郑月娥昨日强调,德国政府的做法,令社会感觉香港的司法独立受到动摇,身为行政长官,在香港司法机关受到无理的攻击时,她都有必要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护司法机关的声誉。

林郑月娥昨日解释罕有传召德国驻港署理总领事的原因,是因为德国政府给予旺暴案两名被落案检控、最后弃保潜逃者“难民庇护”,将带来极大的影响。在这宗可能涉及外交工作的事件中,她得到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的同意,亲自召见德国驻港署理总领事,向他表示了特区政府对此极度反对和遗憾。

她指出,特区政府有表达反对和遗憾,是因为这次据报由德国政府给予的庇护,是直接冲着香港的司法独立而来,“它是让人感觉到香港的法庭不能够给被检控的人士有公平的审讯,所以这是非常严重的。”

林郑月娥强调,自己身为特区行政长官,“每一次我们的司法机关受到无理、不合理或者是诬蔑的批评,我都是第一时间站出来去维护司法机关。因为司法独立对香港非常重要,并受到基本法的全面保障,......这件事我不能不作出一个强烈的回应,所以我叫了他(德国驻港署理总领事)来,告诉他我们反对,因为他们令社会上感觉香港的司法独立动摇,这个跟我们过去二十多年建立了独立的司法系统,广受国际的认同,是完全不吻合的。”

质疑德决定非基于事实

她续说,旺角暴乱当日的情况,包括导致80名警务人员受伤、香港市民感到震惊,以至香港法院就相关案件经过聆讯并裁定旺暴参与者所作所为都属于严重的罪行等等。在信息发达的今天,这些都是很容易找到的,“不论你是入境当局或难民审批当局,都要基于事实来作决定。我看不到这件事有否经过这个阶段,即是说按事实来作一个评估。......虽然德国好像地理上离香港很远,但德国政府在香港长期都有外交代表,究竟今次事件有否基于事实的陈述而作出呢?”

一哥:透过国际刑警与德警跟进

就黄台仰及李东升获德国政府“难民庇护”,警务处处长卢伟聪昨晚表示,正透过国际刑警与德国警方跟进事件,并等候对方回覆,再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李家超:警律政司研如何处理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昨晨在接受电台访问中表示,针对弃保潜逃者,警务处和律政司正研究以什么方法去处理相关的个案。至于能否要求德国移交黄李两人,他则表示要看证据、法律条文规定以及香港与德国之间签订的逃犯移交协议。这些仍需要时间了解。

卢伟聪其后在另一场合被问及有关问题时表示,警务处正在跟进,又指德国政府没有向香港警方联络或取得有关人等的资料,在作出决定时可能有缺失及不够全面。

张建宗:德或未做核实工作

另外,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亦表示,旺角暴乱造成多名警员受伤,德国政府的做法完全是在打击香港声誉及司法独立;外国是有驻港代表的,德国政府在批准黄李的“难民庇护”前,或并未做核实的工作。对此,香港政府亦感到遗憾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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