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伟浩:反对派阻止依法修例恐背“血债”
2019-05-28 20:12:57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因本港少女台湾遇害案件,特区政府提议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意在堵塞司法漏洞,有效处理内地、台湾等未与香港签署有关协议地区的移交逃犯要求。这本是合情合理的举措,不料竟让反对派跳脚,不惜在议会上演人身攻击乃至大打出手的丑剧,令香港蒙羞,还引来了一些国家表达“关切”。此种混淆是非之举,实在令人难以容忍。
现行的《逃犯条例》于1997年4月25日发布实施。从回归22年来的司法实践看,条例在贯彻落实中存在三个方面的漏洞:
一是阻碍香港与内地及与澳门开展刑事司法协助,使得香港某种意义上成为“逃犯天堂”。
“一国两制”的香港,回归以来与内地一直没有刑事方面的司法协助安排。自2006年以来,内地已单方面向香港移交248名犯罪嫌疑人,而香港几乎从未向内地移交犯罪嫌疑人。国与国之间、香港与外国之间尚有移交逃犯的安排,香港与内地同属一国,跨境犯罪或藏匿的概率更高,如此单向移交,岂非一大漏洞?
二是目前香港只与英国、新加坡、新西兰、马来西亚、法国等20个司法管辖区签订移交逃犯协议,港人在未签订双边协议的国家及地区发生刑事案件,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极大困难。
以本港少女台湾被害案为例。去年3月,嫌犯陈某在港被捕,虽然他已经承认在台杀害女友,但由于港台没有签署移交逃犯协议,台湾方面至今无法处理此案;香港警方也只能对其在港处理被害人财物时犯下的洗黑钱罪进行起诉。嫌犯于今年4月29日宣判,并将于年内获释。如此“只判轻罪不究重罪”,显失公平正义。
三是一些在港犯案后逃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嫌犯,也因为没有移交安排,使得受害人至今沉冤难雪。
2016年,香港1名男子被2名外籍人士杀害;2012年,香港红磡海面发现女尸被困行李箱,其同居男友“猩猩”有重大嫌疑;2007年,香港仔一间美容院女院长疑因金钱纠纷遭同居男友杀害并抛尸山边......这几起命案,均因嫌犯逃往海外,港府又无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移交逃犯协议,无法令他们回港受审,使得诸多死者至今伸冤无门。
一次次发生的人命关天的案件,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都迫切要求修订《逃犯条例》,堵塞司法漏洞,让违法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还死者和家属一个公道。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在议会大打出手“全武行”、到外面屈膝求援“告洋状”的反对派议员们,如果是你们的父母或妻子儿女不幸遭此厄运而丧命,你们的感受会如何?你们会宽容大度地让罪犯因制度缺陷而逍遥法外吗?
如果说,以往反对派在议事厅拉布还仅仅是“阻住地球转”,拖慢香港经济社会发展的话,那么,这次在修例中他们的丑陋表演,恐怕要为他们和他们背后的“洋主子”们添上的,不单是条条罪名,更是笔笔血债。不知道这些人晚上会不会“发噩梦”呢?
作者:梁伟浩 香港总商会大湾区委员会主席 香港青年工业家协会荣誉会长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