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从“文子星案”看“泛民”双重标准
2019-06-05 19:42:12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逃犯条例》修订下周三将直上大会讨论,反对派对此“喊打喊杀”,似乎所有涉及引渡的案件都是“大逆不道”的。然而,被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通缉的印度裔港人重犯文子星,其引渡聆讯昨日在香港裁判法院开审,反对派对此却若无其事。同样是涉及逃犯移交,为何引渡到印度就可以、移交到内地就不可以?这是怎样的双重标准?
本文无意讨论文子星案的具体案情,也无意影响法官的判决。但对于本案所涉及的《逃犯条例》的引渡事宜,须指出反对派的三点荒谬之处:
一,同样是香港人,“泛民”为何不要“港人港审”?文子星(Ramanjit Signh),涉嫌在印度策划恐怖活动而被要求引渡,虽然他持有印度护照,但别忘了他同时也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也即是“港人”身份。按“泛民”逻辑,凡是香港人就必须在香港受审,为何在此事上无动于衷、没有要求“港人港审”?难道印度裔的港人就不是港人?
二,同样是“逃犯”,“泛民”为何没有声援?在“泛民”渲染之下,但凡“逃犯”必定是“政治犯”;但凡要引渡到内地的疑犯,必定是“被迫害”的,因此必须全力反对。文子星一案辩方称“涉及人权问题”,也即“泛民”口中的“政治罪行”,市民何曾见香港大律师公会发动“黑衣游行”?何曾见“匿名法官”站出来接受国际传媒访问表达忧虑?不同国籍的“逃犯”,原来也有不同的待遇?
三,同样是法庭审理,“泛民”为何没有担忧?《逃犯条例》修订,最终把关者仍然是香港法官。而过去数月来,“泛民”不是一直强调“法官没有能力把关”、“只看表面证据就放行”?但文子星一案是在香港的裁判法院审理,还不是高等法院,为何“泛民”不会忧虑裁判官“把不了关”?难道对待不同国籍的逃犯,法官会有不同的把关能力?
说到底,《逃犯条例》修订,只是增加移交的地区而已,一切移交或引渡的方式与人权保障和现行做法是完全一致的。如果“文子星案”的引渡程序与方式,“泛民”认为没问题,何以涉及内地就一定有问题?印度的法治指数排名60几位,远远低于香港特区的第16位,如果说香港不应将疑犯引渡到排名低于香港的地区,何以“泛民”对印度却毫无异议?
对待不同逃犯的不同态度,充分说明了“泛民”的“双重标准”,也说明了,其实反对派并非针对修例本身,而是意图以此来掀起一场新的乱港政治风暴。所谓的“人权保障”、“港人港审”、“随时被引渡”,不过是抹黑内地司法制度、攻击特区政府的借口而已!
来源: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