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文子星案开审 大状:反映港司法公平公开
2019-06-05 19:42:26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图:文子星昨日由囚车押送到法院,审理印度向香港提出的引渡申请
艾森网消息:《大公报》报道,反对派为了阻挠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不断攻击香港法庭无法把关,不过现时法庭却在审理一种引渡申请。被国际刑警发出红色通缉令、印度裔香港居民文子星涉嫌在印度参与恐怖活动,印度向香港提出申请引渡。香港法院昨日审理,辩方表示一旦被引渡会有生命危险,违反《人权法》,代表印度政府一方认为法官不应考虑此事。裁判官今日会对有关议题做出裁决。有大律师认为,文子星案反映香港司法公平公开,反对派的担心是多余的。
文子星前年三月涉及一宗接赃案,涉款32.5万美元及五万欧元,最后脱罪。去年二月,他又涉及一宗4.5亿日圆的劫案而被捕及还柙,其后获撤控。他在香港被捕之前,已被国际刑警以“红色通缉令”通缉,被指涉嫌在印度策划恐怖活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去年九月已经就印度政府提出的引渡要求,发出授权进行书。
现年30岁的文子星,昨晨在警车开路下由囚车押送至东区裁判法院。多名警员荷枪实弹严待以阵,所有人士出入法院都要接受安检。据律政司表示,印度政府称文子星在当地牵涉协助及教唆越狱、串谋协助及教唆越狱、藏有军火及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等控罪,印度政府早前已通缉文子星。
代表文子星的大律师杨艾文表示,按照现行的《逃犯条例》,如果移交名义上是缉拿罪犯,但实际因为疑犯的种族、宗教、国籍或政治意见而提出检控,或者移交后因为种族或政治意见,在审讯时遇到不利,疑犯不应被移交,又期望香港法庭将《人权法》纳入考虑。
代表印度政府的资深大律师华伟思认为,印度政府的指控已有足够表面证据,本港法庭有司法管辖权处理。至于辩方声称文子星被引渡后会受到不人道对待,这不是《逃犯条例》考虑的因素,文子星亦未提出具体说明。华伟思又说,现时特区政府有其他机制,例如“统一审核机制”,审视遣反或递解人士会否受到不人道待遇,这属于入境处的范围,不是法庭处理,而文子星没有向入境处提出相关申请。
法庭就是把关机关
裁判官今早会就本案应否考虑《人权法》作出决定。此外,根据《裁判官条例》,原本法庭内容不准报道,但文子星一方提出申请解除限制,律政司一方没有反对,裁判官批准报道。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大律师马恩国认为,反对派口口声声称法庭不能把关,现实就是香港法庭的功能就是负责审理是否有足够证据引渡。外国的引渡申请,不会由立法机关审理,法院才是正确处理的机关。他又说,香港审理案件一直都是公开公平,被告有上诉机会,所以反对派担心政府修订《逃犯条例》,根本是多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