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
2018-04-11 22:51:48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为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建设,我市将于2018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连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推行“告知+承诺”的审批模式。
实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行政审批申请,行政审批机关一次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实施范围包括: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机关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的具体行政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负责研究确定,经相关程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与传统的审批模式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简化了审批手续、优化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间,能让申请人可以快速取得审批,并投入生产获利;二是拉近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距离,行政审批部门和申请人的关系变为合作和互动关系,行政服务特征更为突出;三是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的审批模式,推动了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
需要申请人注意的是,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是建立在诚信机制约束、企业守法经营的基础上规范运作的,申请人由被动接受审查转为主动加强自律,强化信誉意识。在享受办事程序简化便利的同时,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事项负责,履行主体责任。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后,各审批部门将把工作重点转换到企业开办后对其守信行为的监督管理,由后续监管把关申请人履诺情况,建立起诚信档案。违背承诺的企业,将被撤销审批结果,还将记入诚信档案。(记者 许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