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利用三年时间开展五大行动建设美丽河湖
2018-04-13 21:39:31 信息来源:新华网发布者:isen点击量:
我省利用三年时间开展五大行动建设美丽河湖
25项重点任务确保河湖“五清”“三达标”
4月12日,记者从省水利部门了解到,从今年起至2020年,我省将通过全面开展“水资源保护、清河、补短板、宜居乡村建设、监督执法”等五大河湖综合治理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全面推行河长制6个方面、25项重点工作任务,建设辽宁美丽河湖。五大专项行动目标是实现岸线清、排污口清、垃圾清、水域清、水质清等“五清”,河湖水资源保护、河湖水质、河湖生态达到国家要求标准等“三达标”。
五大专项行动分别是,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涉河湖要求,实现水功能区达标和用水总量控制的目标;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对比相关水质考核指标,重点解决河湖边界不清、侵占河道、乱采盗挖、垃圾清理、黑臭水体等问题;开展“补短板”专项行动,重点解决防洪不达标、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不协调、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实现河湖防洪与生态相统一,管护责任落实到位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开展宜居乡村河湖“三化”专项行动,结合宜居乡村建设,重点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污水治理、常态化保洁,实现河湖净化、绿化、美化目标,助力宜居乡村建设;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重点解决侵占河道、乱采盗挖、超标排污、乱排乱倒、非法捕捞等突出问题,建立行政与公安联合执法体系。
去年年初,我省出台并印发了相关的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组织体系、制度建设、职责落实和推进步骤等作了具体安排。经过一年的推进,我省已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编制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等。省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多次开展巡河行动,检查指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基本实现了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目标要求。
根据计划,从2018年至2020年,我省围绕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六大任务,即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河湖执法监管,继续实施辽河、凌河、浑太河、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区等重点河湖生态封育及综合治理保护。(记者 张春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