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亭遭遇奇葩收费 停车场业主索要6000元“占道费”
2016-03-10 12:32:55 信息来源: 东北网-鹤城晚报 发布者:看龙江点击量:
东北网2月25日讯 今年58岁的王先生,6年前,在市青少年宫门前兑下一家报刊亭。去年1月份,相关部门更换了老式报刊亭。但新的报刊亭落成没几天,王先生的烦心事儿就来了。“新老报刊亭更替期间,青少年宫门前出现了一个停车场。”王先生说,停车场的业主以报刊亭占用了他们的面积为由,向他索要6000元钱的“占道费”。正常交占道和管理等费用,每年数千元,莫名其妙多出的6000元钱,让王先生觉得不合理。
24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先生经营的报刊亭。“这个报刊亭是我唯一的收入来源。”王先生称,之前他以开大车为生,6年前,因受心脏病、糖尿病的折磨,他放弃了开车,兑下了这家报刊亭。2014年,我市道路升级改造,要重新更换一批新的报刊亭。同年7月28日,王先生老旧的报刊亭被搬走。直到去年1月份,新的报刊亭才安装完毕。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一张《临时占道证》,上面标明占道期限从2015年6月18日起至2016年6月17日止,中心城区共设置邮政报刊亭42处,在背面的分布图里,就包括青少年宫门前,王先生的这处报刊亭。
在新的报刊亭安装前,青少年宫门前通过审批增加一处停车场,而恰好王先生的报刊亭,就位于这个新停车场内。“新的报刊亭没安装几天,就来了几个人,停车场的一位业主,因为我占用了他们的面积,要求我交6000元钱。”王先生称,经营报刊亭本就是公益性事业,他还向相关部门交过了各种费用。再说,原有的报刊亭从2000年就存在,已经存在十余年。停车场要他交费的事情,让王先生怎么也想不通。
为了核实此事,记者联系了青少年宫门前停车场的业主汪先生。“我们都是个人的买卖,停车场也要向相关部门交费,不能搭钱做生意。”汪先生说,报刊亭占用3个车位,他们每个车位每年要上交1800元的费用,所以才要收取报刊亭6000元钱。他们的停车场也是经过合法审批的,审批日期是2014年7月25日。
报刊亭和停车场各说各理,又都经过合法审批。那么,报刊亭是否要向停车场交纳6000元的费用?
市城管局相关部门表示,如果报刊亭有合法审批手续,且交了占道经营费,停车场就没有权利向其收费。具体情况还要等待他们的具体了解。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四方律师事务所的李丽明律师。李丽明律师表示,停车场没有收取报刊亭费用的依据和权力,因为报刊亭也有合法审批手续。此外,报刊亭也不是车辆,停车场只能对停在场内的车辆收费。如果停车场的业主对报刊亭,占用其面积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协调解决,不能擅自向其索要费用。
记者截稿时,市城管局停车场管理所副所长马晓波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在记者向其反映情况后,他们对此进行调查得知,青少年宫门前停车场审批在先,报刊亭审批在后。即便这样,停车场也没有向报刊亭收费的权利。为了解决该问题,化解双方矛盾,停车场管理所决定,免除青少年宫门前停车场的3个车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