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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孩子跑跳影响楼下休息 老人上门理论被气犯心脏病

2016-03-20 17:12:00 信息来源:大庆网发布者:看龙江点击量:

  东北网3月20日讯 楼上住户的孩子每天跑跳,影响了楼下老人休息,老人上楼理论,结果双方言语不和争吵起来。“其实没多大点事,没想到老太太有心脏病,一生气犯病了。”3月13日,在市第四医院急诊室,一位120急救车的护工说。

  这位护工讲,听老太太的家人说,老人今年72岁,一直独住,女儿偶尔回来陪住。前不久,楼上新搬来一位租户,孩子刚2岁,平时白天,孩子经常在屋内跑动,老人去找了几次,楼上客气地答应了。可后来,孩子不但白天跑,有时大半夜也在床上跳,老人有心脏病,心里特别烦躁。

  3月13日,老人情急之下,就去楼上找孩子的母亲,双方言语不和吵了起来,其间老人突发心脏病,倒地不起。

  说法:气病是否构成侵权

  那么,就本起事件来讲,吵架吵到把别人气得犯病,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怎样定性?与老人争吵的楼上租户该不该赔偿?对此,记者采访了庆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贤伟律师。

  记者:吵架把人气病是侵权吗?

  李律师:从这个事件来看,应当属于意外事件,而不属于一般的侵权。楼上的租户和老人,只是因为偶然的小事才发生冲突。从事件中可以看出,楼上的租户并不知晓老人患有心脏病,所以与之争吵,导致老人情绪过于激动诱发疾病,本身并没存在故意。而且,楼上租户只是与老人争吵,并没有实施伤害老人的举动,老人因此发病是意料之外,无法预见的情况。所以,这一事件并非一般侵权,只是意外事件。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意外事件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应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如果意外事件中事情的发生和发展后果已经超出了行为人能够预见和防范的限度,行为人主观上就没有过错,此时造成他人损害,也不需承担民事责任。

  记者:楼上租户该不该为自己气病老人赔钱?

  李律师:事情并非这样简单。即使能够认定楼上租户在这一事件中不存在过错,也不代表她就不需要对老人发病负责。因为,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除了为“一般侵权责任”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外,还规定了“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的意思是说,行为人要为自己存在过错的行为负责,对因此造成的损害结果进行赔偿。而“公平责任原则”的意思是说,如果行为人和受害者双方都没有过错,那么也不能让受害者自己承担所有损害后果,而是应当基于“公平”这个准则,确定一定比例,让行为人和受害者共同承担责任。至于楼上租户应当为此承担多少民事责任,需要给老人多少钱,这需要法院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经济状况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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