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发离婚案 法官垫付费用“破镜重圆”
2016-05-09 14:08:46 信息来源:东北网发布者:看龙江点击量:
东北网4月26日讯(李安林 记者 孙晓锐) 日前,通北林区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引发当事人诉请离婚案。基层法官主动垫付部分费用,一家三口“破镜重圆”。
去年,通北发生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林区法院于2015年12月作出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张某赔偿原告李某7106.09元,被告孟某赔偿原告李某8706.09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义务,原告于2016年1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了解到孟某无业,患结肠癌进行两次大手术,负债累累。办案法官决定执行和解,在共同帮助劝说下,赔偿金额从8700余元让到5500元。
孟某承诺3天把5500元送到法院。13天过去,孟某连带在外地上学孩子的生活费,也只凑上3500元。孟某的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通北林区法院了解情况后,启动救助措施,退回此案全部诉讼费用、免收执行费,办案法官主动先行垫付不足款项。
随后,办案法官陪孟某多次往来于社区和民政局之间,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办理低保,即将离散的三口之家重新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