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建立健全分类保障制度 为困境儿童撑起保护伞
2018-01-26 10:47:54 信息来源:大鹏新闻网-牡丹江晨报发布者:isen点击量:
艾森网1月26日讯 1月25日,记者从牡丹江市民政部门获悉,牡丹江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意见》要求,牡丹江市到2020年要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牡丹江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困境儿童服务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明显增强,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加改善、安全更有保障、成长生活更有尊严。
据介绍,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或重病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
●落实基本生活保障
如,对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保障经费从原经费渠道解决,同时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加大基本医疗保障
如,县(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困境儿童医疗救助水平,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境儿童实施医疗保障;落实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等相关政策。
●加强康复服务保障
如,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健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使残疾儿童能够及时发现并得到康复服务。加强0-6周岁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并将0-6周岁的脑瘫儿童康复基础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需要装配康复器具的困境肢体残疾儿童全部纳入“龙江爱心助残工程”公益项目等政策。
●强化教育保障
如,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困境儿童及时入学和不失学,依法完成义务教育。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儿童,给予教育资助。低保对象家庭中有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等,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发放保障金后,再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20%给予加发。
建立残疾儿童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通过进入特教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解决困境残疾儿童就学问题,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12年免费教育。
●加强成年后就业创业
如,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困境儿童成年后实现就业,按规定落实好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职业介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积极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及时将成年后就业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加强解决住房保障
妥善解决困境儿童成年后的住房问题。对于有房产的困境儿童,监护人要帮助其做好房屋维修和保护工作,不得侵害未成年人财产权益。对有困境儿童的农村危房户,要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优先保障;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优先保障;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倾斜。
●加强监护保障
如,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对于儿童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且经公安机关教育不改的,可由公安机关将儿童送交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并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加强关爱保障
如,要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楼栋、家庭延伸,实现困境儿童心理教育、辅导率达100%。
《意见》要求,要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工作网络;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集儿童福利服务和救助保护为一体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