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至26日我省开展第一季度督查
2018-04-14 13:02:14 信息来源:发布者:isen点击量:
13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定于4月11至26日开展第一季度督查工作。
此次督查内容主要有七项内容:一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4类56项整改问题情况,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问题进行分类验收;二是21项挂牌督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三是督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1226个群众举报信访案件整改完成情况;四是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五是是否开展举一反三工作和建立健全制度;六是2017年度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七是“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情况。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各单位积极配合督查工作,认真准备,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5项已完成整改问题、21项挂牌督办问题、1226件信访案件以及省级督察反馈问题需逐项介绍问题整改进展,认真提供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