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学历放宽至高中
2018-05-05 19:37:52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黑龙江省人社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黑龙江省县乡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将放宽,根据实际情况学历最低可至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政策实施范围为全省县(市)、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管理人员招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按照《通知》,招聘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进一步放宽。适当降低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学历要求,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学历最低可至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放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要求,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条件要求可以放宽到国家规定一级学科(专业);对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可以不作专业限制。适当设置岗位实行属地定向招聘,可以从招聘岗位总量中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或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合理确定开考比例 注重考查专业素质
我省将科学简化招聘程序,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合理确定开考比例,按照公开招聘管理权限,可以根据报考人数和专业分布等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注重考查专业素质,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有区别地确定通用能力测试成绩权重,加大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权重,特别是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要以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为主。
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聘用比例
按照《通知》,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定向开展县乡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逐步提高县乡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比例。对“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以及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可以按照我省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并加大工作实绩在组织考察中的权重。
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向县乡事业单位倾斜
按照《通知》,积极为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通过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晋升、职称评审等方面,向县(市)特别是乡(镇)事业单位倾斜。要积极改善县乡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生活条件,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工作提前转正定级并高定工资、带薪年休假等政策。加强人文关怀,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其尽快适应环境、安心工作、服务基层。拓宽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空间,通过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单位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方式促进事业单位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注重选拔优秀乡镇站所负责人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大力表彰甘于奉献、实绩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鼓励他们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对放宽条件招聘人员,用人单位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可视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至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于勇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