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供热弃管区域一律并入附近集中热源
2018-06-16 22:36:48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近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供热监管维护供热市场秩序的通知》下发,供热弃管的区域,附近有热源的一律就管并网,大型供热企业必须接收。
供热弃管的区域
附近大型热企须并网接收
通知明确,大型集中供热企业要切实发挥稳定供热市场的主导作用,承担起保障供热安全的社会责任。对发生供热弃管的区域,在集中供热管网辐射范围内或周边有集中供热热源的,一律实行就近并网;不具备并网条件的,由当地政府指定大型供热企业接管。对拒不接受并网和接管的大型供热企业,视为不承担社会责任。当地政府要确保供热安全,结合区域热源热网分布情况,在发生供热弃管等特殊事件时,立即启动临时接管程序,组织其他供热单位临时接管。各级政府要从行政首长预备金中列支相应资金,用于突发性弃烧、弃管等的应急保障工作。
另外,严格供热工程建设审批和验收管理,凡涉及供热的建设项目,市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和供热管网路前,应向市供热主管部门出具《落实建设项目热源联络单》,由供热主管部门确定建设项目采暖热源。
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邀请有关供热单位参加,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供热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供热单位不予供热。
热企参加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全面开展供热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市供热协会要对供热企业的供热质量、供热服务、供热生产及社会道德、责任义务等信用度及市场行为进行综合评定,将评定结果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并根据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供热管理部门对被评价为AAA级的供热单位,在扩展供热区域时予以优先考虑,并减收供热质量保证金;对被评价为AA级的供热单位,适当减收供热质量保证金;对被评价为A级的供热单位,在市供热行业评优、表彰中给予优先安排。
热企信用等级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和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视情形降低或取消信用等级。
供热企业必须有许可
有许可不能擅自停业
供热经营实行供热许可证制度。对未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不得经营供热;对存在擅自停热或弃管等违法违规记录的供热单位,不予核发《供热许可证》;对已取得《供热许可证》的供热单位,如发生擅自停业、歇业、弃管情形的,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吊销其《供热许可证》。
各级供热监察执法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大供热执法力度,对接到的违法供热、用热举报,要快速查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和盗用窃取热能热水等违法行为。对不执行供热政策法规、侵害居民群众利益、供热设施检修不到位、人为降低供热质量、供热应急故障抢修不及时等违法违规供热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罚。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热价监管,依法查处擅自提价或通过缩短供热时间、降低供热质量等手段变相提价行为。(董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