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出炉
2016-04-02 12:05:57 信息来源: 中国时报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民进党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昨正式出炉,确立谈判前、中、后3阶段监督机制。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说,这是透明、公开、监督强化的版本,每阶段都需经国会同意,谈判中阶段,国会更具修改权,过程千锤百鍊;绿委段宜康说,监督强度“举世仅见”。但因条文重公开透明,为免泄漏谈判底线,民进党团干事长吴秉叡表示,可能会有祕密会议。
监督强度“举世仅见”
《中国时报》报道,为免底线被掌握,民进党是否同意当谈判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时,可在立院采祕密会议审议?吴秉叡说,确实可能进行祕密会议,因内部讨论过程中,确实提到若朝野对某个谈判内容均有共识,认为“底牌不可泄漏出去”,那就希望大家“能保密就保密”。
“只是,台湾的立院会有祕密吗?”吴秉叡说,一旦立院召开祕密会议,可预料媒体一定会想知内容,届时立委能否保密,就看社会共识与立委素质,“但我认为,立委也不能完全迁就媒体”。但被问到是否是过于理想?他说,“对啦!”
520前完成立法
民进党团昨召开党团大会,讨论党版《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历经2个多小时激辩,形成共识,由党团干部召开记者会说明。
柯建铭说,监督是立院主动权,没有行政机关提案的道理,因此新政府上路后,政院不会再另提版本,审查也以党版为主;草案最快下周提出,计划4月底由内政委员会开始审查,520前完成立法为目标。
国会具有修改权
根据设计,从拟定谈判计划、向立院报告草案,到检视协议文本等前、中、后3阶段,行政部门均须向立院报告备询。前述两阶段都须国安风险评估。
谈判中阶段,行政部门须就“初步共识”向国会提报告并备询,立院同意后始可签署协议,或依立院决议修正意见,续行谈判。柯建铭说,此阶段则由立法院逐条审议、逐条表决,充分表达意见;草约一定要经立院认定、修改才可签署,若发现疑虑,可中止谈判。
进入谈判后阶段,双方完成签署后,由政院函送协议文本至立院,进行逐条审议,但须全案、包裹表决。此外,民进党版确定以“两岸”为名,但草案内容未针对两岸特别定义,仅说明“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