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拖延!邮、电协会存废争议 交通部门护航
2016-04-06 13:26:28 信息来源:中国时报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将针对交通部门主管财团法人绩效质询,台湾邮政协会、台湾电信协会存废再度成为重点。立委认为两协会利用庞大资产当起“包租公”,却仅服务特定单位,任凭资产闲置,质疑交通部门长久以来护航,要求解散协会,将百亿资产回捐给“国家”。交通部门表示恐面临诉讼,并无把握。
低能包租公 入不敷出
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电协、邮协于1951年成立,承接日治时期“财团法人台湾递信协会”与“递信职员共济组合”庞大资产。为避免糖协事件重演,2006年电协改选董监事,政府指派过半席次,邮协也修订章程,由交通部门入主。
土地是两协会主要资产,其中有些土地还是占用的,地租则是两协会主要收入,但协会只会把闲置土地拿来做停车场收租,而财政部门于100年把停车场租金优惠税率取消后,闲置土地很难租出去,加上近年来地价税大涨,两协会渐有入不敷出之虞。
尤其是台湾电信协会,从2012年起租金收入不够付税捐保险;而邮协也很夸张,预算和决算差异甚大,以租金收入为例,2013年预算数为2.3亿(新台币,下同),决算数剩下7300万,2014年预算数1.64亿,决算数剩下一半,编列预算之粗糙程度,换到民间企业,主管早就被开了。
预算脑残 决算差很大
交通部门邮电司长王廷俊表示,两协会解散须经董事会决议或由交通部门命令,但前提为不符成立目的或未达功能,否则势必将面临诉讼,旷日废时,期间反而无法掌握协会资产运用。
交通部门次长曾大仁也说,解散或捐赠资产除须有法律依据,也势必有成员因权益受损而寻求诉讼,有其风险,交通部门没有100%把握。
交委会召委叶宜津表示,电协资产总计价值超过上百亿元,邮协亦有20多亿元,早期由“国家”资源挹注,交通部门应确认属于“国家”资产,并检讨庞大资产规划,若未经妥善运用,则应归还给政府,否则沦为私人“小金库”。
立委抨击 应还产于民
立委郑运鹏也指出,中华电信、中华邮政已经公司化,电协、邮协无存在必要,两协会没有绩效,只剩“管理资产”功能,收入全来自房地租用,也仅协助特定单位办理活动,有失公平,资产应收归国有,再不做说不过去。
“交通部门长久以来都在护航!”叶宜津强调,如NCC向电协租用济南路土地,“国家”土地竟要付租金,不利财政,令人难以接受。上届交委会决议要求交通部门解散两协会,却消极拖延至今,无论解散与否,资产应还诸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