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撤告太阳花:一句政治事件就可跨法治红线?
2016-05-24 13:40:10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行政院撤告太阳花学运人士,此决策引发社会哗然。林全强调,“太阳花学运是政治事件,而非单纯法律事件”,新政府以此定位太阳花运动,为涉案人士开罪,真的是一个政治决定,但是政治可以凌驾法律之上吗?
《中国时报》报道,2年前的太阳花学运事件,即使如新政府所肯定具有正面启示,但无可否认地,其中亦有不良示范。当时“阁揆”江宜桦决定驱离学生,接受政院秘书长李四川的建议,提出告诉;江揆因此被台大学生列不受欢迎人物,甚至背负“杀人未遂”的骂名。
江宜桦曾是台大学生喜爱的教授之一,他岂会不知要对学生宽容,他若为讨好学生可以不提告,甚至政院自诉部分早早可以撤告。但因为太阳花学生攻进公署,涉及法治界限,不能因为挂上一句“公民不服从”,就将侵占行政公署、毁损公物,乃至加重窃盗及煽动犯罪等行为均合理化。
新政府要撤告的决定,早在学运2周年、林全上任前受访时就有透露,他提出和张揆不同的论调表示,撤告是选项之一,但当时林全也说要考量撤告是否对公权力造成伤害。然而,从昨日行政院的宣布看来,显然新“内阁”并未将太阳花学生侵占公署的负面效果考虑进去。
换言之,新政府以政治力介入司法决定,未来若引发群起效优,各项运动有样学样,如法泡制,岂不天下大乱!民众只要动辄对某项政策反对,就可号召群众攻占行政公署,破坏公物,视公署、公权力如无物,甚至进一步若认定司法不公,都可去攻占法院,届时说一句“这是政治事件”,难道就可逃避法治的红线?
未来民进党政府若遭遇民众攻占公署的行径,该如何自处?不会自失立场吗?对违法行为的宽容甚或放纵,绝不是任何一个自由民主法治的国家应鼓励或乐见的。
日后,民进党政府若遇到蓝营或其他团体发动的类似抗争,那就要记得今天说过的这句话,“这是政治事件,而非单纯法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