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条例初审争议 须待下次会议解决
2016-06-14 17:28:11 信息来源: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国民党立委黄昭顺(后右)13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 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修正草案时担任主席,不满 民进党立委(左立者)议事干扰,双方爆发口角,互以 麦克风争锋相对。
艾森网消息:熟悉“立法院”议事规则人士昨天表示,据议事规则,委员会召集委员宣布休息,如果在会议时间到了后继续开会、散会,实务上有争议,但法律没明订,须待下次会议解决。
中央社报道,“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初审攸关中国大陆籍配偶取得台湾身分证年限由6年期限缩短为4年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17条条文修正草案,朝野未有共识。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委员会召集委员黄昭顺2度宣布休息,却在晚间6时42分回会议室,并宣布完成初审;另一名委员会召委、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陈其迈说,初审没效力。
熟悉立法院议事规则人员表示,议事规则规定,会议主席可宣布休息,休息时间可几分钟,也可以3、4个小时。
“立法院”议事规则规定,会议进行中,主席得酌定时间,宣告休息;议事日程所列的议案议毕,或散会时间已届,主席即宣告散会;散会时间已届而议事未毕,主席得徵询出席委员同意,酌定延长时间。
熟悉“立法院”议事规则人士说,黄昭顺可宣布休息,但如果没在会议结束时间前宣布延会或散会,而等到之后才回会议室宣布开会、再宣布散会,这部分有争议,但法没明订,要等下次会议确认议事录前,再看看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