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涉中介卖淫被判6个月缓刑2年
2016-06-30 16:23:41 信息来源: 星岛环球网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太阳花女王”刘乔安(图)因曾中介他人到境外卖淫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30日宣判,刘乔安遭判6个月徒刑、缓刑2年,可易科罚金,并支付公库新台币16万元。
艾森网消息:“太阳花女王”刘乔安因曾中介他人到境外卖淫遭检方起诉,一审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刘乔安6个月徒刑、缓刑2年,可易科罚金,并支付公库新台币16万元。
中央社报道,检警去年接获美国在台协会(AIT)检举,有一跨国卖淫集团疑似介绍女子赴国外卖淫,其中卖淫名单传出疑似有模特儿、艺人等,去年10月间检警约谈“戴姐”戴君仪、钟宜姿及刘乔安等3人。
台北地检署侦查终结,认定3人确实曾中介多名女子到境外卖淫,3月31日依妨害风化罪嫌起诉3人。
人口贩运部分,检方认为这些女子在境外期间并未被限制行动,因此没有性剥削等情事,因此涉嫌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罪嫌等获不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5月首次开庭时,刘乔安针对曾中介卖淫部分当庭认罪,并向法官表示,她目前与她的父母、弟弟同住,还有一名9岁孩童要扶养,希望解除境管;法官听完陈述后,当庭谕知刘乔安解除限制出境处分。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法官认为刘乔安因涉及中介他人到境外外卖淫,判她有期徒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确定后必须支付公库16万元。
另外,主谋“戴姐”戴君仪遭判2年8个月,可易科罚金;钟宜姿1年2个月,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缓刑确定后必须支付国库40万元。
被判缓刑 刘乔安:感谢法官宽容
“太阳花女王”刘乔安因涉中介卖淫今天遭判6个月、缓刑2年。她今天在友人陪同下身穿黑色连身裙,并戴口罩、墨镜聆判,事后她说,“本来不求缓刑,感谢法官给予宽容”。
本名刘依涵的刘乔安,因涉及中介他人到国外卖淫,今年3月遭到台北地检署起诉;人口贩运部分,检方认为这些女子在国外未被限制行动,并没有性剥削情事,给予不起诉处分。
法院审理后,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刘乔安6个月徒刑、缓刑2年,可易科罚金,缓刑确定后必须支付国库16万元。
而刘乔安今天在男性友人陪同下,身穿黑色连身裙、白色外套,并戴墨镜及口罩聆判,事后受访问时表示,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都会服从、照做,也不好意思在这段时间浪费这么多社会资源。
刘乔安说,原本并没有向法官要求缓刑,已经做好“该怎么判就怎么判”的准备,也没有要减轻刑责的意思,所以感谢法官的宽容给她缓刑。
媒体询问,是否有继续开餐厅、进军演艺圈的计划?刘乔安则说,她还是会照着她的方向去走,并不会因为之前犯下的错误而不前进,也谢谢某些媒体让她在这2年来学习、长大很多。
最后刘乔安则在镜头前数次表示“谢谢”、“辛苦了”之后,在男性友人的陪同下,手牵着手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