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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高质量发展 集资招标血本无归

2024-08-11 18:04:32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网点击量:

中国社会新闻社 (艾森网www.isenbj.cn主任记者/杨福湛江报道):湛江市霞山区南站服装批发市场(俗称南站市场)A座个体户向记者反映,31年前霞山区工商局受托于区政府,公开招标收取了他们集资款建设南站市场。南站市场建成经营多年了,霞山区工商局(现为霞山区市监局)市场建设集资办公室却一直没有依法补办集资权属手续,招标变“招商”,竞标人面临血本无归的窘境。


有偿集资建设南站市场

早在1991—1992年期间,霞山区政府因拆迁安置东堤、南站服装市场个体户,解决民生难题,划拨南站市场原址荒地,规划建设服装批发市场。1993年,霞山区工商局专门成立市场建设集资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内个体户、下岗职工、退伍军人、残疾人员等1000多人,每人集资2—3万多元。预计总投资3280多万元,建筑面积22260平方米,其中永久性框架结构市场三层。

南站市场每个摊位5—10平方米,摊位和店铺近1000个。左侧设1000多平方米的客货运停车场,专为市场运输服务。南站市场于1992年8月打桩,1993年8月正式施工。1995年6月1日,南站市场竣工开业。后来脱钩移交霞山物业站管理。
现存证据有,《南站服装批市场集资办法》、《霞山区工商局南站服装批发市场摊位招标公告》、《关于南站服装批发市场集资办法的补充通知》、《南站服装批发市场》等。办法、公告、通知称,根据“谁投资,谁得益”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在东堤、南站两个搬迁市场经营户中适当集资,是经营者投资置业最佳选择。

当时,专门成立霞山区工商局市场建设集资办公室,公开向社会招标。现场有公证员、区局领导、个协代表及投资户代表等人,采用电脑程序开标。个体户凭集资单据进行场抽签,获得铺位定位签、顺序签。霞山区工商局收取集资款,开具了《有偿集资收据》。经营满三年再进行抽签,重新调整商铺位置,以示公平。中标个体户获得商铺铺位,以及物业管理费免缴3年的优惠。

个体户因没有南站市场权属证明而败诉

2008 年4月24日,霞山物业站以欠恒硕公司债务为由,将南站市场经营权抵债。签约后,恒硕公司从建隆公司手里夺走南站市场管理权,砸烂南站市场A座天花,拆除电线、通风、消防管道等设施,造成无法经营。数百名个体户集体到广东省委门口静坐十多天,要求恢复市场经营。后来,恒硕公司强制要求个体户搬迁到金纺服装城经营,个体户与之理论,还被打伤(有出警、疗伤记录)。

恒硕公司单方面提高摊位费,于2016年起诉不接受提高摊位费的个体户。要求个体户立即撤出占用的经营场所,补交占用期间租金。经霞山区法院、湛江市中院审理,均以个体户没有摊位权属手续而支持恒硕公司诉请。不服判个体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确权纠纷诉讼中,法院认为集资个体户获得的是商铺使用权,对个体户主张集资拥有商铺的所有权,则以没有提供权属登记证明为由不予支持。

霞山区、湛江市监局均认为集资户没有享有南站市场产权份额

个体户向霞山区、湛江市两级市监局递交了《关于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补办集资权属手续的申请书》。作为政府牵头实施办理集资建市场的区、市两级单位,作出了湛霞市监信处字[2024]4号《处理意见书》和湛市监信复查[2024]2号《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
霞山区市监局在意见书上称:霞山区工商局分别于1996年和1998年和个体户签订了《南站服装批发市场摊位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以集资形式收取经营者三年租金。而个体户表示,事实上他们并没有与霞山区工商局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及补充协议。
湛江市监局复查意见书,以招标公告及集资办法内容,确定集资款用于摊位使用费,以及茂港区法院的(2003)茂港法指执字第1—14号《民事裁定书》也认定该事实。个体户则认为,集资款确实用于市场建设,以盖有公章的有偿集资收据及投标定位签、顺序签为准。并且,也没有协议佐证是摊位费。而有关法律规定,裁判文书中裁判理由的内容无论在事实认定还是裁判结果上对于其他案件均不产生拘束力和既判力。

相关法律规定,集资还需补办产权界定手续

199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工商市字[1993]166号《关于“城乡集贸市场”范围等问题的答复》,其第二条规定:……由于加快市场建设需要多方投资和多家兴办,其市场设施租赁费可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执行。在界定过程中,既要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及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又不得侵犯其他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财政部颁布的国资法规发[1993]68号《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发生上款情形,还需补办产权界定手续。
个体户向记者诉苦:1993年集资投入的2万多元换算成现在相当于200多万元,假设当时向个体户说明集资款是几平方米摊位3年的租金,大家也不会投资。个体户屡屡败诉的根源在于霞山区工商局受托于政府收取集资个体户资金建设市场,却没有依法补办产权界定手续。当年政府没钱建市场,靠个体户集资的几千万元建起市场。


如今集资人大多年老体衰靠摊位过日子了,政府不能反悔。

目前,个体户已向霞山区政府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政府公开当年建设南站市场收取个体户集资款总额,以及建设市场资金总额,以厘清市场建设与个体户集资的份额。霞山区物业站称已经受理,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
记者带着个体户对集资建市场的疑惑走访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作出回应,群众可以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互动交流栏目进行询问。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正视事实,尽快妥善解决南站市场个体户群体集资事件,以化解社会矛盾及减轻群众诉累。事件进展如何,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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