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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民办培训机构又多“1条红线”:预收费最长不得超半年

2016-03-28 14:06:05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发布者:看广东谷勇点击量:

艾森网广东消息:广州日报讯 (记者陈昕宇、邓柱峰 通讯员罗剑辉)昨日,记者从南海区教育局获悉,为了规范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管理,南海区教育局出台了《南海区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给民办培训机构划定了“1条红线”,严禁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进行集体补课。对于这类培训机构收取学费也提出规定,收费周期原则上以一个月为单位,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学期(或六个月)。

南海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给民办培训机构划定了“1条红线”,将严禁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进行集体补课。

“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与中小学挂钩进行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解读时表示,在校学生到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参加培训,要以自愿为原则,教育部门将严禁培训机构以各种手法,通过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学生参加培训。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如有查实属于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的,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要如数退还培训费给学生。经整顿仍有上述行为的,教育部门将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除此之外,该《办法》还对培训机构的多种办学行为进行规范,比如严禁以预收学费的名义进行各种集资。收费周期原则上以一个月为单位,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学期(或六个月)。

记者了解到,《办法》还明确了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的办学范围。办法提出,这一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范围仅限于文化、艺术类培训,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如机械、电子等),需要到人社部门申领办学许可证。

《办法》还提出,将严禁利用文化教育类非学历培训机构的场所变相开设幼儿园或托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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