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或将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2016-10-13 12:59:29 信息来源:金羊网-新快报发布者:看广东谷勇点击量:
艾森网广东消息:新快报讯 记者陈婕 实习生曾晓翠报道 记者近日从珠海市法制局获悉,新修订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新条例》)于近日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修订后的条例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并规定珠海将逐步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新条例》规定,将在住宅区、学校、机关、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域设立可能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热污染或者其他污染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有效保护周边环境的措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审查。另外,《新条例》还规定,珠海将依法实施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制度,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鼓励探索排污权抵押贷款等金融创新机制。
《新条例》还明确环境执法“双随机”抽查机制,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处罚方面,对排污者不按要求提供监测数据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