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停车位计时收费是有根据的
2018-05-13 22:38:27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一位四川自贡的网友在留言中询问,“路边的停车位置按时停车收费合法吗?”为了解答这一问题,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作出了回复。他们表示,自贡市目前临时停车场点的设置与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规定。
他们进一步介绍说,根据有关文件,自贡市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实行计时收费,小型汽车普通临时占道收费标准每次为3元/4小时,超过4小时,每2小时加收1元。
【网民留言】
路边有停车位置的,我想请问领导路边按时停车收费合法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你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路边有停车位置的,我想请问领导路边按时停车收费合法吗?”的问题,现由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复如下: 经调查:我市目前临时停车场点的设置与管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一般由申请人向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办理《自贡市停车场证》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建设、城管执法部门研究后,再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自贡市停车场证》。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以及国家和省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规定,制定辖区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5月,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自发改发[2017]270号)中明确规定:一是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范围: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机场、码头、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停车服务),经有关部门依法规划设置的城市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等。其它停车收费(含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一律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二是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实行计时收费。临时占道停车小型汽车收费标准,普通临时占道:3元/4小时.次(超过4小时,每2小时加收1元);差别化临时占道:4元/1小时.次(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关于遂宁物流港鹭栖湖楼盘停工的问题,我们业主也反应了很多次了,我们遂宁物流港管理委员会也有回复,但是每次回复都没有明确动工时间,我们业主也不是不给远成开发商时间,按合同进度,已经停工一年了,今年6月里交房,肯定很不现实,目前按遂宁物流港管理委员会回复,等远成筹款打给城建商成都九建就立马复工,但时间又半个月时间过去了。然而远成没有任何打款意向,我们500多户业主的钱都是真真实实的打到开发商账户的,贷款每个月也都在还,希望省书记能看到留言能重视一下,现在老百姓买套房真的不容易,我们现在只希望早点动工,因为已经停工一年,目前楼盘外墙都没有做,业主们的心情都从刚开始的从容不迫变成热锅蚂蚁,家里部分年龄大的老人都不敢告诉,都怕生气急出病来,希望省书记能为民做主,我们也都知道远成不是没有钱,但钱就是不用到楼盘上,发展投资能在四川其他县市几十亿的投资,难道就不能挪点钱到楼盘上面么!当初卖房的时候说一定按时交房,现在到接房的时候就变卦,这个是企业诚信的问题。希望省书记能帮助我们500户业主解决房租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船山区委、区政府及物流港管委会高度重视远成项目及购房户的合法权益,为加快该项目推进建设,已成立以区委、区政府、物流港管委会及区直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及搭建企业与购房户的沟通平台。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管委会于5月8日再次约谈远成公司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就项目建设进行商谈,双方已基本达到一致意见,计划于本月底全面复工建设,我们将继续跟进现场进度。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块的信任和支持! 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
【网民留言】
禾加交警中队大门口往识经镇方向约六公里路段长期存在运石车严重双超,并致使该路段严重损毁,一条独路唯一的源头都属于禾加镇行政管辖,如此疯狂的违法行为居然长期存在,没人管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禾加段道路确实存在运石大货车为躲避执法人员检查在深夜超载违法通行的情况。针对此情况,仁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会同县交通运输路政管理部门将迅速召集禾加镇辖区砂石场业主和驾驶员、车主召开宣传教育会议,与石料生产企业签订责任书,统一规范大货车装载,要求所有货车一律不准超载运行。同时,仁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会同县交通运输路政管理部门将加大对该路段运输沙石货车的巡逻检查力度,一经发现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定格处理,并把屡教不改的纳入重点管理对象,跟踪管理,直至完成整改,以有效遏制超载行为的发生。 2018年4月26日,仁寿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如您还有疑问,请向仁寿县公安局(028-36208648)咨询。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谢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之前4月20日凌晨所投诉的餐馆装修时间在00:29,过于扰民。但在今天,22:14了,依然电钻声各种换着来,不晓得是不是故意这样的。上午员工跳操,声音依然大,所有的问题死灰复燃了,请问该怎么办?在线等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成华区房管局、双桥子街道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餐厅为位于新鸿南路39号的“饕客吃堂”,该餐馆负责人表示4月21日前在进行简单装修,为了不影响21日开业,装修工人在4月20日深夜进行穿墙打孔安装饰品,因此造成噪音扰民的情况。 关于装修噪音扰民的问题。成华区房管局向该餐馆负责人宣传了关于装修时限(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的有关规定;同时向您解释说明产生噪音的原因。 关于跳操噪音扰民的问题。2018年4月23日,成华区双桥子街道城管队员到现场进行查证,对“饕客吃堂”和“大宅门火锅店”两家负责人及店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宣传,要求商家文明经营,遵守社会公德,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并责令其停止沿街跳员工操,目前该两店已进行整改。 下一步,成华区房管局将会同双桥子街道、社区加大对老旧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严禁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在施工过程中,适当调整施工时间,尽量做到装修噪音不扰民。 上述回复,成华区房管局、双桥子街道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表示知晓。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城管局(电话:83261308)、双桥子街道(电话:84312177)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咨询一下,我们这里简阳修机场高速路占了土地。占了快半年多了请问士地青苗费都还没赔下来呢?请问占了四分土地该赔多少钱?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留言询问因修机场高速路被占土地的赔偿时间和金额等相关问题,经成都高新区草池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网友是草池镇潘家村村民,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配套项目机场高速北项目中被征占约0.4亩土地。现该项目征占地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安置补助费等相关费用,目前上级还未拨付,待拨付到乡镇后,我镇将立即将该款项拨到潘家村“三资”账户,村社将按程序将相关补偿费用对村民进行分配。 2018年5月7日下午16:30分同该网民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咨询情况。并于2018年5月8日下午14:25分与该网网友得联系,并解释了相关政策,网友表示理解。如有疑问可拨打成都高新区草池镇人民政府电话:028-27871209。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去年在成都高薪区购买于成都英英开发商天府三街华阳北京街商铺,本于去年的12月底就交房,可是至今天末交,并没有通知我延迟交房,今年1月初去和开发商商谈退房之事,并之后交了催告书,现多次去和开发商协商退房,购房合同上也写了可退房,就因我是贷款购房,银行也是开发商指定银行所贷款,现如今开发商出难题为难我老百姓,让我自已去找40多万去结清,之前协商销售房屋之人说的是肯定是由开发商方出面去和银行沟通的,我也答应开发商退款之后三方一起(开发商,我,银行)配合开发商把备案合同解除,可开发商一再忽悠我,我已不知所措,因为此事哭的泣不成声,寝食难安,想死之心都有,家里也因此弄得乌烟瘴气!我已多次打12315电话,工作人员协调沟通开发商没有结果,开发商又不交房,又不退钱,那都是血汗钱,我退房决心已定,真的很急,望能够帮帮我们老百姓,再此跪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网上反映的相关问题,经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在北京街项目一期购买商铺,因项目逾期交房,根据合同规定逾期交房90天可以退房,现要求退房退款,但开发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的问题。开发企业表示,由于您是按揭贷款购买的商铺,需要您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办理退房。 针对此种情况,我局已督促开发企业跟您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因属您与开发企业的民事纠纷,若协商不成,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以上情况于5月2日电话联系您,说明情况。如还有疑问,请联系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规划建设国土局:6877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