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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3个多月,新机关有何新气象

2018-05-23 22:13:50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2月2日上午,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在成都正式挂牌。记者 肖雨杨 摄(资料图片)

  这是5月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下午3点半,同往常一样,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李建荣走进委办一楼的一间办公室,打开邮寄交换箱取出信件。

  抱着一摞沉甸甸的信件,李建荣发现,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随着监督范围和对象扩大,信件数量也有所增加。

  这一天,距四川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已有3个多月。

  2月2日,省监委成立并与省纪委合署办公,四川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翻开了新的一页。新机关有何新气象,职能定位、机构设置有啥变化,怎么监督省管干部,怎么查办案件?近日,记者走进省纪委监委,揭秘监察委成立后的纪检监察机关。  

  从今年2月28日到3月底,全省持续开展纪委监委干部集中培训。

  A

  机构怎么调整,人员怎么使用?

  改革后,一线监督力量占比达77.8%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四川如何确保这一目标实现?

  省纪委组织部副部长石成银告诉记者,据估算,四川省三级监委成立后,全省监察对象数量从改革前的58万人增加到216万人,“省纪委监委的工作对象也相应地扩大了。”

  监察委成立后,按照监察法规定,监察委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监察委职责与纪委纪律检查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之间既互补增强又相互不可替代。

  如何顺应新形势、新职能,实现党中央既定的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成为四川省纪委监委思考和探索的课题。省纪委监委探索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不断深化机构、人员融合,使监督的铁拳攥得更紧、威力更大。

  省监委成立后,省纪委监委共设立27个内设机构。其中,监督执纪机构21个,包括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16个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等,一线监督力量占到全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77.8%。

  “最明显的例子是,改革前省纪委有9个纪检监察室,现在增加到16个。”石成银介绍,每个纪检监察室又增加人员配置,以强化一线监督力量。“改革中,省检察院有101名干部转隶充实到了省监委。”

  伴随干部转隶的是职能划转。省监委挂牌后,省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一并转到省监委。因此,无论对于转隶干部还是老纪委干部来说,新岗位新使命都对他们提出了新要求。

  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张旅是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十多年的“资深反贪干部”。

  “以前在检察院,思维是要把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转隶后反腐败的主题没有变,但角色发生了转变。”张旅一边说,一边瞟了一眼放在办公桌上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常用法规手册》等书籍,“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不仅要拔烂树,还要正歪树、治病树,所以转隶后必须加强学习,提升纪检业务素质。”

  同样,监察委成立后,工作上要求纪法衔接,因此即使长期在执纪监督岗位上的干部,也必须充电,补齐短板。作为老纪委干部,第十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苟红兵认为短板就在“纪法衔接和理解认识尚有欠缺”。

  如何让监察委成立后的纪检干部尽快适应新形势,熟练履行新职责?省纪委监委从人员配置上进行优化组合,将转隶人员和原纪检干部“交叉配置、混合编成”,绝大部分转隶干部充实到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比如,第十四纪检监察室10个人,5名原纪委干部,5人是省检察院转隶干部。“通过人员交叉配置,取长补短,工作效能上实现了1+1>2的效果。”苟红兵说。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改革中,省纪委监委还非常注重以制度设计预防‘灯下黑’的出现。”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挂牌后的省纪委监委在机构设置上与过去最大的不同是,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

  具体表现在,目前,省纪委监委部分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市州和省直部门日常执纪监督,运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延伸监督触角;部分纪检监察室负责线索初核和案件办理,不固定联系单位和地区,一事一交办,一案一受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发挥中枢协调作用。“通过明确划分职责和权力边界,实现内部权力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该负责人说。

  转隶干部集体参观四川省纪检监察陈列室。沈纪 供图

  B

  对干部日常监督如何开展?

  为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画像”,对省管干部早提醒早纠正

  近日,张旅列席了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会上,张旅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部门相关规定等,对会议程序、会风等进行监督。会后形成报告,存入第四纪检监察室为该单位设立的廉政档案中。

  监察委挂牌后,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

  “改革中,我们将纪检监察室一半以上的力量向执纪监督倾斜,通过第一到第九纪检监察室专业化开展监督。”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突出日常监督,重点掌握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

  因此,开展对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就成为第四纪检监察室的主责主业。张旅介绍,他们联系成都、巴中两个市和国土、交通、住建等7个部门。通过信访举报、执纪中发现问题等各种渠道,第四纪检监察室定期要为联系单位政治生态“画像”。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对有问题反映的干部进行谈话函询……这些外界看起来的“平常事”,如今成了四室的“重要业务”。

  如果把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比喻为一片“森林”,那么,干部就是组成森林的一棵棵树木。维护森林的良好生态需要治病树、扶歪树。

  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针对省管干部,第一到第九纪检监察室运用得最多的是第一种形态:通过对有问题反映的干部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这就是治病树、扶歪树。”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执纪监督部门,该室副主任冯志高告诉记者。

  “对于第一到第九纪检监察室来说,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抓早抓小上,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冯志高说,把工作做在违纪之初,这既是监督应有之义,也是保护干部的必要之举。

  监察委挂牌后,撤销了预防腐败局和预防腐败室,这是否意味着预防腐败的职能被弱化?

  “以前预防腐败是抓体系建设,现在是抓具体的人和事。”冯志高认为,纪委执纪监督像老中医望闻问切,关注全身心的健康,注重惩前毖后,防患于未然。

  “帮助联系单位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也是我们的职能之一。”张旅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不久前,他列席一个厅局的会议,该厅领导在会上谈及省纪委派驻该厅纪检组与该厅相处得融洽和谐,抓党风政风成效明显。从谈话内容中,张旅感觉没对劲,就该问题与该厅领导作了沟通交流,厘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能把纪检组当自己的部门用。

  冯志高介绍,所有接受函询谈话的同志均要在本单位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这种公开方式,对其所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一场警示教育。”

  “通过监督,围绕问题抓早抓小,把源头把握好了,案件就少了,预防腐败的效果也就达到了。同时,党风政风监督室也透过监督中发现的规律性问题,强化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扎紧权力运行的‘篱笆’。”冯志高最后说。

  C

  违纪违法案件怎么查办?

  问题线索在谈话函询后如果没说清楚,可初核立案

  3月26日,省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廉洁四川”发布一条“权威发布”: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兰蓉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是省监委成立以来,“廉洁四川”发布的首个省纪委监委的留置案件。

  拔掉政治“森林”中的“烂树”是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必有之举,也是纪委监委核心职能。从挂牌后,类似兰蓉记这样的留置案是怎么查办的呢?

  记者采访当天,李建荣抱着信访件到信访室后,就与同事一起,对信件消毒、分拆,是检举控告类的,就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并自动生成一个代码。“代码如同信访件的身份证,便于查询、跟踪、督办、回复。”信访室负责同志说。

  据了解,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受线索的渠道有四个: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这些线索如果涉及省管干部,就会即刻转到案件监督管理室。

  而案管室的主要职能之一就是线索管理。“接到线索后,案管室首先将线索按联系地区和部门分送给第一到第九纪检监察室。”案管室副主任李洪斌告诉记者。

  记者在张旅的办公室采访时看到,他正在修改一个环保督查方面的初核情况报告。“最近从案管室收到一批共28件相关问题线索,必须及时提出处置意见。”他说。

  记者获悉,执纪监督部门处置意见主要包括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方式。“如果谈话函询后认为问题说不明白或性质严重,就要初核。该不该初核,是很慎重的,要集体讨论并报委领导同意。如果明确为初核,该线索又移交回案管室,由案管室交给属于审查调查部门的第十到十六室来办理。”张旅介绍,而案管室是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的一个枢纽。

  D

  审查调查怎么开展?

  违纪违法一起查,12项调查措施形成纪法贯通

  第十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曾毅目前正负责一个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工作。作为办案“老纪检”,说到查案就打开了话匣子。谈及挂牌前后的变化,他说:“现在集中精力在办案上,不联系地方单位,要超脱些。但任务更重了。”

  “与过去不同,现在纪委监委查案是违纪违法一起查,包括了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三大块。”曾毅介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除“红脸出汗”第一种形态归执纪监督的第一到第九室外,“后面警告处分以上的三种形态的处置都是审查调查部门的职能。”

  谈及国家监察法的颁布,曾毅用了“众望所归”四个字。“监察法赋予监委谈话、讯问、搜查、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纪法贯通,可以确保审查调查质量更高、效果更好。”

  谈及监察委成立后给纪委监委带来的变化,李洪斌坦言,在运用12项调查措施上,比如原来纪委要冻结财产,需向法院提请申请,现在监察委直接要求金融机构冻结,这是监察法赋予的权力之一。

  “我们的工作对象都是省管干部,因此,办案人员不仅要懂办案程序,必须要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曾毅告诉记者,与外界想象的不一样,对被调查对象开展党内审查时,办案人员要着正装,谈话时佩戴党徽,以党内语言交流,文明办案,“有一个案子,恰好遇到‘七一’,我们为被调查对象举行一个重温入党誓词活动,读他30多年前在部队写的入党申请书,面对党旗宣誓,被调查对象触动非常大。”

  E

  短兵相接如何交锋?

  三个问题攻破被调查对象心理防线

  苟红兵看上去温文尔雅,不像“三堂会审”的黑脸包公。但事实上,近年来苟红兵参与突破了四川省一系列大案要案,正厅级干部李某贪腐案就是其中之一。谈及那次谈话,苟红兵记忆犹新。

  短兵相接最见真章。2015年10月,作为内审组组长,苟红兵头天接到指令,之后用了两天接触外围人员,第三天就与李某面对面交锋。“李某长期在政法部门任职,从阅历、水平和反侦查能力上,你去给他讲大道理肯定不行。”苟红兵告诉记者,设计谈话方案看似简单,就三个问题:第一个,苟红兵问李某:“这么多年,你听没听说过,省纪委办过冤假错案?”李某想了半天,谨慎认真回答“确实没有”;第二个,“像你这样的领导干部,省纪委没有过硬的证据会不会动你?”李某犹豫了很久后回答,“应该不会”;第三个,“你认为你这个案子可不可能成为省纪委的第一个冤假错案?”他不想回答,但苟红兵一直盯着他的眼睛,反复追问,最后李某表态说“应该不会”。

  李某的心理防线就在这三个问题后开始动摇了,后面就是回答“问题是什么”了。“李某后来感慨,他完全没有想到,谈话的同志会从这个角度问他。”苟红兵告诉记者。

  “现在,对监督对象既涉嫌违纪又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纪委监委审查和调查要同时启动、同步进行,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证据标准,使证据直接运用于司法审判。因此,对我们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苟红兵说。

  但是,信任绝不能代替监督。省纪委监委通过机制设置,确保案件查办人员不违规越界。

  案管室还有一项重要职能,对查办案件全过程进行监督。如何监督?“运用制度。”李洪斌说,比如,案件办理中的定期备案制度,案管室对备案进行核查。还有实施搜查、冻结等调查措施时,审查调查部门必须要到案管室开具手续,由案管室审核把关。

  当审查调查部门对被调查对象涉嫌违纪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后,还需要对案件质量进行进一步把关。审查调查部门会将审查调查报告交给案件审理室,“我们是办案的最后出口,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并写出审理报告,给出处置意见,并向省纪委常委会提交。”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杨宁告诉记者。

  怎么把关?杨宁介绍,审理室要对全案材料从程序到内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合纪性审查,比如,询问等重要证据工作必须要有同步录音录像佐证;有无非法取证行为,“监察委成立后,现在还必须按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要求,对职务犯罪证据进行严格审查。”

  杨宁告诉记者,有些有疑点的证据,审理室还要求审查调查部门补充旁证或重新取证,如果不能印证,证据将不被采信。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始终是党的一贯方针。”杨宁最后说,监察委挂牌后,省纪委监委更强调做好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即对执行情况和被执纪对象个人表现进行跟踪反馈,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

  采访结束,华灯初上,省纪委监委办公楼许多窗户透出明亮的灯光。记者感慨,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这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所蕴含的制度优势正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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