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昔日常委、副区长受审!
2019-10-18 19:24:50 信息来源:发布者:艾森新闻网点击量:
原标题:帮胞兄撤资退股就要了500万!这个昔日常委、副区长受审!
庭审现场
10月1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原主任楼杏元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房产项目撤资退股
记者注意到,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中,首次对外公开披露:2006年,被告人楼杏元利用担任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帮助其胞兄从与他人合作投资的并以需支付“利息”为由,违反规定调整辖区改造项目的资金分配方案,使得他人可从中获取巨额经济利益。截至2016年,实际造成国家经济
2004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楼杏元利用担任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滨江区委常委、副区长、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参与辖区改造项目、公司经营发展、子女就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13万元及价值9万元的购物卡。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楼杏元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辩护人也出示了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楼杏元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亲属及社会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相关链接: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官网2018年8月消息
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主任楼杏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杭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微信公号2019年1月消息
日前,经浙江省纪委监委和杭州市委批准,杭州市纪委监委对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原主任楼杏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楼杏元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礼;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相关情况,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受礼,违规经商办企业;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楼杏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违犯党纪和政务法规,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杭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楼杏元开除党籍处分;由杭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公众号2019年2月消息
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杭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原主任楼杏元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楼杏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楼杏元在担任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杭州市滨江区委常委、滨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杭州市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杭州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政已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