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沈春耀接任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艾森网消息:大公报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昨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经表决,免去李飞的第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第四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为上述两个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李飞早前已经担任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
1960年出生的沈春耀是山东莱州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国际法学专业毕业,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3月11日,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便是由身兼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组长的沈春耀及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宪法修正案”相关问题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