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声音 直达真相 欢迎关注中国社会新闻社官方网站艾森网!
读新闻 新闻 本港消息 国际新闻 国内新闻 港澳新闻 台湾新闻 军事新闻 财经新闻 世界经济 股市新闻 阅社会 花花娱乐 体育世界 民生大观 逸事传闻 突发事件 拍案惊奇 看中国 图片中国 中国政情 台海局势 海外华人 外交解读 港澳直达 媒体评说 赏文化 旅游 城市 书画大家 文史 艺术大家 诗人作家 新风景 人物 会健康 遵医嘱 中医坊 精诚大医 饮食 起居 保健 养生 心理 性生活 病例分析 医疗新科技 疾病预防 绝世秘方 艾森报道 艾森观察 艾森视频 独家新闻

广东:纳税人因“山竹”遭受损失可享减免税优惠

2018-09-20 22:50:19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者:isen点击量:

新华社广州9月19日电(记者刘宏宇)台风“山竹”给广东各企业和居民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为保障广大纳税人权益,广东省税务局日前针对台风给企业或个人造成的损失,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

纳税人在此次台风中遭受的损失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已抵扣的不需做进项税额转出,还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征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税收政策优惠。对于企业和个人在这次自然灾害中的捐赠支出,在规定范围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台风中受损的房屋,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在契税方面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已完税的车船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自报废、灭失月份起至本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此外,救灾行动中的物资运输,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在资源税方面,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申请办理资源税减免。

 

原标题:广东:纳税人因“山竹”遭受损失可享减免税优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