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套买144平以上豪宅契税降到1.5%
2016-03-15 14:41:56 信息来源: 南方都市报发布者:isenyang点击量:
艾森网消息:自2月底至今让广州有房市民关注的“契税跨区首套”政策,今起尘埃落定。
《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地税人士今日上午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表示,“广州从来没有执行过跨区首套政策,现在省里的文件出来了,就按《粤财法〔2016〕6号文》(该文为转发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即23号文)执行”。
这意味着,自2月下旬起从中央到省里下达的系列关于契税的文件中,广州市民仅享受到“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即,广州市民此前首套(唯一)144方以上豪宅者,今起执行以1.5%缴纳契税,比中央出新政之前按3%交的税率省下1.5%。
先看看今日地税的文件:
在今天上午,广州各区房管局交易登记中心都已原文张贴该文件。但是,有中介解读为,广州跨区首套没戏,但是可按跨市首套执行。
南都记者拔打12366文件和采访广州地税宣传人士都证明,广州的契税并没有跨市首套之说。
12366热线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如果在购房所在地的房管局查册,属于家庭唯一一套住房,才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如果第二套,就按原政策执行。
那么,对于在广东省内此前在非广州区域已有一套房,现在在广州购买第一套房者,能否享受到相应契税优惠呢?
12366热线人士解答:如果广州市房管局查册显示是家庭名下没有房的,就可以以唯一一套房享受契税优惠;如果有房,就都按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即23号文执行。
早在2013年以前,广东省就指出要在2013年底前实现全省房产信息联网,而关于全国房管信息联网的消息亦不断。
那到底此前在广东省内其它城市已有一套者,现在广州购买首套能否有契税优惠?南都记者多方证明,不管目前全国或全省的房管系统是否联网成功,异地有房广州首套者,想按首套享受契税优惠,结果都是相当难的。
大源按揭总经理郑大源表示,外地购房者在广州购房递件交税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然后,还要向房管局签名承诺在全省或全国名下没有房。“如果将来查到在异地有房,那么有可能会追交税费,罚款1至5倍,所以吓得很多人不敢搞假证明。”
好了,再回来看回广州地税的官方文件。
“2月25日至即日已按原政策3%税率申报缴纳契税,且符合6号文规定契税税收优惠条件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以下简称《查询证明》,应有出具方盖章才有效)及有关资料,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对2月22日至2月24日多缴或少缴契税的纳税人,从即日起,请按6号文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补税手续。其中,需要办理退税的,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查询证明》及有关资料”。
之前抢按跨区首套优惠交了契税者,莫再沾沾自喜了,少交的,还得再跑一套去补交。之前以跨区首套3%交了契税者,现在不必惋惜了悔恨早交了。因为,政策还是没有变。
不过,首次购房就买144方以上豪宅者,今起就可以省下1.5%的契税了。